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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初中部、芙蓉初中部招生区域勘误表
信息来源:新生报名网 点击量:1337 时间:2023-06-17 -
网上报名公告
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023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公告
一、报名对象
小一:2023年8月31日以前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一:符合县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仅限本校六年级在籍在校学生,民办学校6月16日至6月30日接受初一新生线下报名,7月2日汇总报教育局审核。不开通民办学校初一年级网上报名端口。
二、网上报名时间
6月16日零点至6月30日24点。
三、网上报名方式
1.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新生报名系统”公众号;
2.在左下角的“招生报名”里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娄底市双峰县”。
3.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报名学校。
4.点击“我要报名”,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双委教组〔2023〕1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2.每个新生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3.审核结果在“新生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通知申请者本人,相关后续程序请关注招生学校公告。
信息来源:新生报名网 点击量:1965 时间:2023-06-15 -
招生政策解读
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
政策解读
近日,中共双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掌握入学政策,全面了解招生工作动态,现将相关入学政策解读如下。
一、网上报名、录取、均衡编班、公示等程序何时进行?
6月16日-30日,网上报名;
8月14日-20日,学校现场资料审核、入户调查;
8月21日-25日,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验证;
8月26-27日,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超员摇号录取;丰茂学校印塘分部公开摇号;
8月28日,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公示编班名单。
二、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过什么途径报名?
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新生报名系统”公众号;在左下角的“招生报名”里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娄底市双峰县”;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址选择报名学校,点击“我要报名”,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审核结果在“新生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通知申请者本人,相关后续程序请关注招生学校公告。
三、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何变化?
《方案》基本沿用我县2022年招生政策,大稳定,小调整,有以下三个变化:
1.不再要求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情况由学校入户调查、实地核准。
2.不再要求提供《预防接种证明》,改为在开学后向班主任提交。
3.新增“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就近入学捆绑报名”措施:为便于家长接送双(多)胞胎子女上下学,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四、各学校的招生区域有没有调整?
天青学校初中部今年秋季开始招生,招生区域覆盖天青、一完小等2所小学的招生范围;天青小六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三完小、湾田学校、东华学校小六毕业生为双选,可选天青初中部就读。
永丰中学、城东学校的招生区域也有微调。
以上调整详见《2023年双峰县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表》。
五、小一新生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2023年8月31日以前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
六、报名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新生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微社区”,再在弹出菜单里点击“新闻中心”,《入学条件及报名资料清单》有详细说明。
七、特别提醒:非必要无需去供电公司打印缴费记录。
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时,只需将电费缴费收据照片或微信缴费截图上传即可,也可登录“网上国网”APP下载电费缴纳记录再上传。
八、哪些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在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不能作入学报名依据。
九、分批录取怎样进行?
县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批次为保障性入学批次,包括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个类别;第二批次为选择性入学批次,包括经商类和务工类。
十、纪委监督审核怎样进行?
学校现场审核、入户调查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职能部门复核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和派驻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组负责组织。永丰中心学校、金开中心学校、永丰中学按入学类别分类汇总报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按不同入学类别送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组,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组现场监督复核。
十一、超员摇号怎样进行?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如果第二批次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招生学校完成第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到志愿学校;如果第二批次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学校完成第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第二批次报名学生全部参加超员摇号。
十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怎样进行?
小一、初一新生一律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媒体和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现场参与、监督均衡编班全过程,编班花名册报县教育局机关纪委和市教育局备案,第一时间在招生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关于丰茂学校印塘分部
因为学位有限,经集体研究并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丰茂学校今年秋季学期在印塘中学开办分部,分部设初一班级6个,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和公开摇号方式,招收新生300人。除自愿申请去印塘分部就读的学生以外,其余所有申报丰茂学校初一新生学位的学生均须参与公开摇号。公开摇号由丰茂学校组织,届时,将由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媒体代表、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丰茂学校印塘分部的初一学生,初二、初三回丰茂学校本部就读。
如果你愿意参与公开摇号并严格按摇号结果报名入学,请点击“我同意”继续填报。
如果不同意,请填报永丰中学、城东学校、天青学校初中部。
十四、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符合就读条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到普通学校学习。
十五、如何保障优抚对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援疆人员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等各类优抚对象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予以保障。
十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统一时间、统一平台”在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民办学校初一年级只招收本校六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向学校报名,民办学校汇总报教育局审核,因此未开放民办学校初一年级网上报名端口。
十七、转学插班有哪些规定?
转学插班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经商务工四个类别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并遵循以下规定。
1.春季学期、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得转学。
2.县城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城转入其他公办学校(因学校布局调整、大校额化解、大班额化解等特殊情况需进行分流的除外)。
3.学校无学位时,不得接收插班生。
4.小学一年级入学时未达到入学年龄规定的原则上不能转入县城城区公办学校。
5.公办学校学位不够时,符合城区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参照超员摇号方式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
6.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插班生。
双峰县教育局温馨提示:
不符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请家长关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带孩子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保障孩子有学上。
信息来源:新生报名网 点击量:2412 时间:2023-06-15 -
入学条件与报名资料清单
入学条件与报名资料清单
第一批次:依次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个类别
(一)有户有房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县城城区且所在地一致并实际居住,以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县城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产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实际居住的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自建房审批手续)。
(二)有户无房
入学条件:
户籍在县城城区但在县城城区无房产,分为四种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县城城区,其父母在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学校调查(属地乡镇街道安排人员配合)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共同居住地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县城城区,其父母在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县城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县城但在城区无房产,经属地政府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县城(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共住房、租住房产权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明)。
5.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国家电网APP缴费截图。
(三)有房无户
入学条件:
在县城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县城城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入住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如房屋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携带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情况不明时,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3.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有物业管理的提供物业管理费收据,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后,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携带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自建房的,提供自建房审批手续)。
5.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国家电网APP缴费截图。
6.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物业费缴费证明。
第二批次:经商务工
入学条件:
1.县内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城城区就读的,须具备如下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经商场所)和租房住址属于同一所学校招生范围的,在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不一致,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调剂安排。
2.县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 号)执行。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务工类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务(动)合同和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进城工作人员请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5.经商类提供截至当年8月31日注册时间满12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实际经营并有营业场地,属股东的须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6.租住房产证明材料和房东的身份证。
民办学校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持有者必须是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
2.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须出具父母无房证明。
3.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县住建局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县征收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等为依据。
4.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
5.户籍迁移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迁入,房产入住时间、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需满12个月,电费、物业管理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当年8月31日需缴费满12个月。
6.房屋租赁情况由学校入户调查、实地核准,无需去政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电费缴费审核由纪检部门负责联系电力公司进行。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时,只需从“网上国网APP”将电费缴费记录截图上传即可,非必要无需去供电公司打印缴费记录。
特别提醒:凡查验出任何一项资料做假者,属县城城区户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县城周边学校,非县城城区户籍的,一律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信息来源:新生报名网 点击量:1723 时间:2023-06-15 -
(双委教组〔2023〕1 号) 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新生报名网 点击量:1096 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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